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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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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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2
二、接見室值勤人員,於辦理接見登記、寄送物品等業務時,應注意公務 禮儀及服務態度,民眾詢問問題時應耐心回答,態度和藹懇切。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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