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09
現在位置: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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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17
十七、開標時,得標人在場者,除有優先承買權人外,應於得標後 7 日 內繳足全部價金;得標人未在場者,應通知得標人於繳款通知送達 後 7 日內繳足全部價金。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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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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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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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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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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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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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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