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檢察官偵辦營業秘密案件,於必要時,得參考檢察機關行專家諮詢 要點之規定,就專業部分徵詢專家及主管機關之意見以協助釐清案 件爭點、範圍及分析扣押所得資料,並應曉諭專家及主管機關人員 不得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及內容,必要時得對其核發偵查保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