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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19 日
14
十四、偵查中應受保密之原因消滅時,檢察官得依職權撤銷偵查保密令。
      偵查中應保密之偵查內容減縮時,檢察官得依職權變更偵查保密令
      。
      偵查中受偵查保密令之人或應保密之偵查內容有擴張之必要時,得
      對擴張部分另行核發偵查保密令;此部分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