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訊投標之方式,依下述事項辦理: (一)投標人應將願買之標的及願出之價額,填具投標書連同應繳之保證 金妥為密封,並依本分署規定標封之格式載明開標日、時及案號等 內容,再將標封粘貼於信封。信封內應含投標書、保證金封存袋及 相關證明文件,以雙掛號方式寄達本分署指定之郵局信箱。 (二)投標書暨保證金封存袋(如附件一)及標封(如附件二)得親至本 分署為民服務中心洽領或由本分署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