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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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型機具及車輛停放時貴重物品及易燃物品不得置於大型機具及車輛
    內。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