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8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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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5
五、大型機具及車輛進、離場時間:原則於上班日之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三十分之時間內為之,如有需於下班時間為之者,應事先與保管場專 責聯絡人聯繫。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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