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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03:39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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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2
二、為確保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停放之安全性,本分署借用經濟部水利署 第五河川局所屬更寮機具保管場,作為本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之 停放空間。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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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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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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