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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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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應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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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01 日
7
七、被告性行考核表應記錄至釋放出所(交保、庭釋)、各院檢借提出所 、解還各矯正機關、在所病故或他案接續執行等為止。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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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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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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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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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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