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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06 日
第 21 條
本會遴選檢察官應視業務需要及缺額情形,擇優提出錄取人選建議名單,
報請本部部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