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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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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05 日
第 7 條
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提議召開會議時,應以書面載明提案內容交付幕僚人 員陳送主席核定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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