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管: (一)機密檔案應與一般檔案分別存放,其他複製品亦同。 (二)機密檔案應另備保險箱或其他具安全防護功能之箱櫃,存放場所或 區域,得禁止或限制人員、物品進出,如因公進出須設簿登記。 (三)機密檔案目錄,不予彙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