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
第 3 條
檢察長之調任,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下列範圍內行之: 一、調任其他檢察署或檢察分署檢察長。 二、調任法務部或其所屬機關相當之職務。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