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8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社團活動實施須知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社團活動實施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1
一、為加強陶冶學員性情,培養學習組織領導能力,及達到充實休閒生活 之目的,特訂定本須知。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