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執行職務時,應不受任何個人、團體、公眾或媒體壓力之影響。 檢察官應本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價值理念,不得因性別、種族、地域、 宗教、國籍、年齡、性傾向、婚姻狀態、社會經濟地位、政治關係、文化 背景、身心狀況或其他事項,而有偏見、歧視或不當之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