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3:4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團體績效評比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
第 2 條
法務部應每三年為一期,指定其中一年度,辦理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
團體績效評比。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