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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所勒戒費收取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0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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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債權憑證註銷程序:
(一)總務科保管人員於收到行政執行處核發之債權憑證,應每月 1  次
      陳報會計室及機關長官核閱,經核閱後編列檔號交予檔案室妥善保
      管。
(二)應收歲入款註銷:
      如行政執行處核發之債權憑證為該移送案件之第一張債權憑證,總
      務科保管人員應每季 1  次檢同有關證件影本交會計室陳報註銷應
      收歲入款。
(三)債權憑證註銷:
      對於已屆滿法定收繳期限而有辦理註銷必要之債權憑證,經會計室
      通知後,由總務科保管人員檢同有關證件影本交會計室陳報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