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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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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受刑人親友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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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受刑人親友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4
四、寄入之飲食或物品,若夾帶(藏)摻雜違禁品,被查獲一律退回或登 入簿冊予以銷毀,簽領該物品之受刑人依違規議處。如係涉及不法刑 責者,一併移送檢察署偵辦。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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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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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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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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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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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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