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犯罪行為終了或犯罪結果之發生適用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刑 法條文者,為九十五年新法,簡稱新新法;適用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 六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為八十六年新法,簡稱新法;適用其修 正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簡稱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