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1 22:0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8
八、性行考核表應於被告出所後,隨調查分類資料移交總務科,併入該被
    告之身分簿歸檔。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