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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辦理送入飲食及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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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
(一)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八十三條。
(二)法務部八十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法八十五監決字第一八三七四號函、
      法務部九十九年十月一日法矯字第零九九零九零二三九一號函。
(三)法務部矯正署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法矯署安字第一零五零四零
      零八三六零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