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2:54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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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7
七、送入之飲食、物品均應經過檢查,但檢查之方式不得違反比例原則。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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