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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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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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4
四、送入之菜餚,應加標籤註明係收容人親友送入,並應登記係購自何處 ,未加標籤者,視同自己製作,如涉及違法,自負責任。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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