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辦理收容人疾病清寒醫療補助時,應確實審核下列事項:支應收容 人疾病清寒醫療費用補助相關證明文件一覽表、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催繳文件【含公文、電子通訊紀錄、電話紀錄)、收容人發信 紀錄】」、保管卡扣繳記錄、收容人申請疾病清寒醫療補助報告單 、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 收據正本憑證黏存單、收容人因病申請疾病清寒醫療補助及家庭清 冊簡表、本監申請收容人疾病醫療補助動支表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