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07:33
現在位置:
海峽兩岸調查取證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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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海峽兩岸調查取證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10 日
2
二、本要點所稱大陸地區主管機關,指大陸地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經雙方同意指定之其他機關。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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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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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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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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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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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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