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8 14:4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辯護人遠距接見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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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辯護人未經辦理登記者,不得代替或陪同已登記者與收容人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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