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05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辯護人遠距接見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辯護人遠距接見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15 日
10
十、辯護人未經辦理登記者,不得代替或陪同已登記者與收容人接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