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0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檔案閱覽處使用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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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檔案閱覽處使用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6
六、應用及查詢檔案一律在閱覽處,如有暫時離開之必要,應將檔案及所 借用之文具交與陪同人員,不得攜出;使用電腦查詢全國檔案目錄者 ,應先完成登出作業,始得離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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