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1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檔案閱覽處使用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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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檔案閱覽處使用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
一、臺灣基隆看守所(以下簡稱本所)檔案閱覽處(以下簡稱閱覽處)為 本所檔案應用服務之場所,提供檔案閱覽、抄錄及複印等服務。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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