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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人口販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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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人口販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25 日
26
二十六、檢察官對於犯人口販運罪者,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應 依法積極進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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