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8:3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門禁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1 月 09 日
9
九、拜會機關首長之來賓,服務台人員應於電話報告來賓之姓名,經首長
    同意後,並指派專人引領往會,另由服務台人員自行辦理登記手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