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5:05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體育館借用應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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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體育館借用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6 日
5
五、使用後應將門窗燈光全部關閉,並將大門上鎖。如有不遵守者,即失 去再借用資格。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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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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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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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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