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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2:23
現在位置: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試辦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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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試辦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
7
七、接受戒癮治療者,應向毒品戒癮治療專用帳戶支付緩起訴處分金;治 療機構依實際支出提出申請,經本署核定後,由該帳戶支應相關治療 費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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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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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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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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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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