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4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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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付方式
    申請案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由受理分會將補助金額匯入申請人指定之
    金融機構或學校(托兒所)帳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