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人事處應將書類審查委員會複審結果、檢察長就候補、試署檢察官 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之考查結果、候補或試署檢察官意見書及評鑑決議, 併提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前項審議結果,各項成績均達七十分以上者,為成績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