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差勤管理 (一)上下班差勤管理:駐點人員上下班服務時間應比照本部同仁上下班 時間,並使用本部差勤系統,詳實記錄出勤情形。 (二)請假程序:駐點人員如須請假,需事先徵得本部資訊處業務承辦人 同意,並填寫請假單經主管核章後,方完成請假手續。請假期間超 過二天時,需由廠商指派適當之代理人,代理人之出勤情形由本部 資訊處業務承辦人以書面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