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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東看守所觀察勒戒業務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7
七、新收入所後請調查科填寫「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評估標準紀錄表」
    中人格特質之前三項分數,並於判定前請考核主管填寫人格特質之第
    四項分數,然後再由醫師綜合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