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3: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延聘志工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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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為貫徹志願服務法之施行,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參與矯正業務,以
    增加矯正機構社會資源之應用,提昇矯正效能。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