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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與檢察機關辦理飛航事故調查協調聯繫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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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飛安會與檢察機關於調查或偵查中,發現有犯罪事實者,應即通知對
    方,並提供相關資料及遵守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