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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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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因訓練或自營加工作業需用之易燃性、揮發性、侵蝕性,或具傷害
      性之物品,應作妥善保管及管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