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4:01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
12
十二、在訓練與實習中,如發現學員精神萎靡或行為乖張,應即嚴加注意 或促其暫停實習。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