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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申訴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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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容人因遭遇不當處分而提出申訴時,為求毋枉毋縱,避免產生疑慮
    ,依業務需要成立收容人申訴處理小組,以集思廣益圓滿解決,共同
    維護團體之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