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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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處理肺結核與精神病收容人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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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處理肺結核與精神病收容人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6 日
2
二、執行上揭隔離房勤務應著制服,勤務交接應將主管事項點交清楚,如 遇特殊情事,應登記於勤務交接簿,並當面告知接班人員。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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