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2:08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視聽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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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視聽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5
五、視聽中心使用對象:本所之長官、貴賓,本所員工及眷屬 (不含替代 役) 。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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