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2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視聽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2
十二、每日上班後財產保管人與營繕導師應檢查視聽中心各項設備是否正
      常可用,假日前亦應做例行檢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