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13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衛生科藥品使用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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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衛生科藥品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1 日
7
七、各單位主管應確實查核診箋及掌握病況,病癒後剩餘藥品應列冊登記 後,繳回衛生科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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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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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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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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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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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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