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0:2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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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寄入物品核可後,受違規處分之收容人,於包裹寄達時,除衣、
    被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該收容人自費郵資寄回。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