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1:04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戒護收容少年返家奔喪、探視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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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戒護收容少年返家奔喪、探視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07 日
3
3.戒護收容少年返家奔喪時,場舍主管必須將收容少年日常行狀確實記錄 ,有加強戒護需要時,將事由登入由上級裁示。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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