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2:3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戒護收容少年返家奔喪、探視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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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戒護返家奔喪,探視之主管應由該少年之場舍主管與夜勤主管為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