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00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進出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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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進出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5
五、下列物品限制攜入戒護區之數量: (一) 現金,以新台幣 3000 元為限。 (二) 打火機壹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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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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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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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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