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罰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第 10 條
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發生,依法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
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事實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
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